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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喆:如何让“3·15”成为“365”

 2019-03-15 08:15:0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醉寒网 访问点击: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1991年至今,央视的“3·.15晚会”已连续走过28个年头。

  这些年来,消费者通过“3·15晚会”以及相关各类媒体报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在哪些地方可能受到侵犯,也了解到一些在日常消费行为中个人觉得难以“说理”的事儿,如何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申诉、提告甚至集体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这种互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也在社会共同促进下不断进步。

  当然,每一年的“3·15”大家都在呼吁,不能让消费者只有在这一天才能感受到权益被保护,也不能让违法侵权止步于曝光。更重要的是形成长效性的体制机制以及完善的法规,让“3·15”变成“365”。这种看法是完全正确的,舆论代替不了法律,行政手段亦不能。在中国经济愈加繁盛,新经济形态层出不穷的当下,追求新闻效应的“揭黑”与短期性、“象征性”的“惩戒”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但是,我们说让“3·15”变成“365”,并非否定舆论监督的作用,相反还需要强化它在“365”中的存在。当前,一些曾被媒体曝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之所以后来了无声息,市场在一些地方的资源配置中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是成因之一:首先是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不希望破坏就业、纳税大户企业的美誉度,倾向于息事宁人;其次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与企业间存在寻租关系;三是双轨制造成的垄断。有些行业表面上是市场化领域,其实用资质、审批等机制将市场化的商业利润控制在手。这种状况下,双方享受“红利”,市场没有议价能力和维权资格。

  要突破这些阻碍,完善法治建设是应有之义。法治建设从来和社会发展阶段一脉相承,不同的市场需求孕育了不同的社会问题,因此可能需要不同的法规细则。而舆论是社会情势反馈机制的有益通道,舆论越畅通,社会问题反馈越及时,越有利于法规政策的正确制定。反馈不畅、监督缺位,司法公正缺少公开透明,也很容易被妥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这是针对整个市场而言的,在这当中,法治化是市场化的保障,而舆论监督是法治化的保障。(作者是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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