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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楼轻生拖欠医药费 医生奖金被扣成负300元

 2017-03-27 12:29:06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醉寒网 访问点击:

在浙江省金华市中医医院住了一个月的病人罗进菊终于松口表示愿意出院了,她提出让医院雇车将她送到义乌市吴店镇下宅村姐姐家。

医院创伤科的医护人员们如释重负,他们答应,等医院工作空一点,立刻把她送到姐姐家。

从2月16日跳楼轻生入院到今天(3月16日),罗进菊没有付过一分钱医药费,一日三餐都由医护人员购买,截至昨日(3月15日),罗进菊已经花掉了两万元的治疗费。

躺在病床上的罗进菊

罗进菊并不是“三无病人”,她的所有亲人都不愿意帮她支付医药费。最终,罗进菊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对罗进菊一个月的治疗,将不算做医生的收入。“就当我们瞎忙活了吧。”把罗进菊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护士长邵敏无奈地苦笑。

但,即使是这样的结果,浙江省金华市中医医院创伤科的医护人员也觉得松了一口气。毕竟,病人终于可以出院了。

医生发微博

跳楼病人让医生垫钱

2万元医药费无法追讨

3月1日,微博认证为“原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现援疆医生”,ID名为“白衣山猫”的网友,发布了一条名为《你自己跳楼,为什么就该我医生流泪?》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白衣山猫”表示,贵州人罗进菊在浙江觅短见,从6楼跳下,全身多处受伤,生命垂危。2月16日,罗进菊被送入自己所在的浙江省金华市中医医院救治。

“白衣山猫”表示,罗进菊态度蛮横,“罗进菊开始吃普通饮食后,我们就开始从食堂给她带饭,医生吃什么,她也吃什么。当然,钱也是我们医生口袋里掏的。给她买的菜有荤有素,我们医生觉得不错了,可是罗进菊觉得不满意,几次因为没有酸奶冲护士发火。”

最让医生们头疼的是,罗进菊拖欠的两万元医药费,若找不到人出,很有可能就得医生们自掏腰包了。罗进菊并不属于“三无病人”,她的亲人也曾来过医院,却不愿意缴纳医药费,而正因为她无法划入“三无病人”范畴,所以医院无法找相关单位解决这部分的费用。

而更让医生们心疼的是,“白衣山猫”在文中写道:“罗进菊的医疗费用17741.42元,铁定要医生和医院来出了。按照惯例,吴医生(主治医生)出20%,科室集体出30%,医院出50%。”

罗进菊当时的入院医疗费用明细

昨日,“白衣山猫”在网上更新此事后续:“医院里决定不扣医生的钱,但也不算医生的收入。”而截至昨日(3月15日),罗进菊已经花掉了两万元的治疗费。

“病人不交医药费,还要医生贴饭钱,这种事情,不是今天才有,老早就有了。不是偶尔有,而是年年有,月月有。不是只有我们医院有,而是到处的大医院都有。”文章最后,“白衣山猫”情绪激动地写下了这些文字。

护士长说心寒

我们替她倒大小便端菜送饭

亲戚不管,她把“家”搬进医院

对此,红星新闻联系到了金华市中医医院创伤科护士长邵敏,从罗进菊入院起,邵敏一直承担着她的护理工作。“有点心寒。”聊起罗进菊入院后的所作所为,邵敏这样说,“由于她身边没有人照料,所以都由我们替她倒大小便,每天给她端菜送饭,哪怕她给我们说一声谢谢,我们心里面也会觉得暖一些。”

护士长邵敏

邵敏回忆,当罗进菊可以进食后,创伤二科的医护人员就每天给她买各种饭菜,结果罗进菊还不满意,“她常常‘点菜’,说自己要吃这个菜、那个菜,让我们买。”邵敏也尝试过多次联系其家人,“她的姐姐、姐夫、前夫,贵州老家的亲戚、浙江的亲戚,我们能联系都联系了,但是没有人愿意来照顾她,更别提帮她付医药费了。”

十天前,罗进菊的房东忽然跑到病房来,把罗进菊出租房里的所有家当都搬到了病房里,还给了她两百元钱。这下,罗进菊彻底把“家”安进了医院。“房东给她那两百元,她立刻就买成了水果、牛奶,完全没想过把这个钱留作自己的饭钱。”罗进菊的举动,邵敏看在眼里,心里很无奈。

据邵敏介绍,目前罗进菊胸腰椎的骨折还未恢复,需要卧床休息,“她现在不需要做手术了,可以回家休养。”

伤感情还伤钱

病人医药费在医生收入里扣

有医生奖金被扣成“负300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在这家医院工作了18年,金华市中医医院在遭遇这种情况时,一般规定主治医生、科室以及医院按20%、30%、50%的比例承担患者所欠医疗费。

护士长邵敏和主管医生商量,怎么劝罗的家人接她回去

该医生表示,2017年1月,扣除患者所欠费用,自己只拿到3200元工资和29元奖金。他说:“我们每个月奖金高的时候有2000元,最低也有几百元。1月我的奖金只有29元,也就是说一月份我损失了1000多元。”不仅如此,据其透露,该医院还有一位医生,因此被扣为“负300元”。

对于这位医生提到的“病人欠费,医生掏钱”的情况,红星新闻联系院方进行询问,该医院一位管姓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医生怎么来承担费用,我们不知道。”

》红星新闻对话罗进菊《

她情绪崩溃,说“感谢他们吧”

“我自打出生以来,就被贴上了‘不好’的标签。”躺在病床上的罗进菊情绪低落,她苦笑着对红星新闻说,“2月16日那天,我站在6楼上,一眼望下去,好高好高,我觉得害怕,于是用围巾把眼睛蒙住,就跳下去了。”

罗进菊告诉红星新闻,自己长期打零工维生,收入很不稳定,和老家的亲戚们也早已断了来往,在浙江的姐姐是世上唯一关心自己的人,但姐姐也很贫困,“姐姐接一些手工缝纫的工作,收入很低,还要养家,她也没钱帮我给医药费。”

在采访过程当中,罗进菊多次情绪奔溃大哭,对医院对自己的悉心照料,她说:“就这样吧,我能有任何资格来给他们提什么要求吗?”罗进菊告诉红星新闻,她认为如果自己能给钱,也许医院对她的照顾会更好。当记者再次询问罗进菊是否感谢医院这段时间对她的照料时,她思考了半天,说:“感谢他们吧。”

社会学家观点

此类事件不能让医生医院买单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樊平表示,罗进菊此类事件不能让医生或医院来承担医药费。“慈善当以自愿的原则,赔偿当以责任为原则。如果让医生或者医院来承担,说不通,这类事件应当起于恻隐,终于是非。”

在樊平看来,罗进菊主动自杀,“这次将其救回,万一下次她再自杀呢?又应由谁来承担呢?”樊平认为,如果她与她的家人真没钱支付药费,首先应当由当地民政相关部门来兜底支付,但同时向整个社会声明仅此一次,绝无下次;若当地民政部门无人负责,则应该由医生向法律寻求帮助,由法律说了算。

“不能让医院和医生长期为这种行为买单。”樊平认为,一旦形成这样的意识,会给社会公共服务造成巨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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