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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摆渡车300米收398元 机场:收取费用前已告知乘客

 2017-04-07 11:55:02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醉寒网 访问点击:
天价摆渡车300米收398元 机场:收取费用前已告知乘客

“停机坪距离航站楼只有300米左右,乘坐摆渡车这么短的距离为何要收这么多钱?”近日,乘客小新(化名)在网上发帖称,其与同事于4日乘机从北京飞往温州,下机后,她为了帮头等舱的同事拿行李,就与其一同乘坐了头等舱专属的摆渡车。但因小新是经济舱乘客,所以被机场收取了398元的费用。面对小新所说的“霸王条款”质疑,温州机场回应称,收费是明码标价,并已提前告知了乘客。

乘客

300米收398元不合理

据了解,5月4日,小新和一名同事从北京出差回温州,由于自己没买到头等舱机票,所以乘坐了经济舱。到达机场后,出于帮头等舱同事拿行李的考虑,小新就上了头等舱的摆渡车。

据小新同事陈先生介绍,“当时小新因觉得这项收费偏贵,于是在交费之后,特意跟他们索要了发票。”

6日晚,小新通过温州机场的投诉电话,向机场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问题,并询问是否有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得到的回复是“这是机场的规定”。

“至于相关文件,他们说有,但是不能提供给我们。”后来机场还解释称,贵宾厅和摆渡车消费是连带在一起的,属于VIP消费。

乘坐摆渡车还要收费?对此,小新有几点质疑。其一,这笔费用是否该收?其次,如果真要缴纳费用,这398元是否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出港的时候谁会再去贵宾厅坐上几个小时?出港为什么一定要和贵宾厅等其他服务捆绑在一起呢,这是霸王条款。”

机场

收取费用前已告知乘客

据温州机场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摆渡车乘务员发现这个状况时,告知过该乘客是要收取398元的费用的。

“那位乘客的同事当场把费用付给我们了,这个沟通是没有问题的,对方也认可我们这个告知义务,而且当时我们也提供了发票给她们。”

至于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收费额度又是否合理,该负责人称,浙江省每年都会发布物品定价目录,但从2015年开始,民航的定价目录中就不再包括固定项目收费。

“我们的固定服务完全属于市场主导价,是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的,根据经营状况,我们有权利自行进行价格调整。而且我们也做到了明码标价,在机场的官方网站和服务柜台处都有说明。”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这个价格,从全国机场的价格水平来说并不算高,属于中下水平。

对于398元都包含了哪些具体费用,该负责人称“包括了全部服务项目”。“无论进港或出港,比如乘客从专门的通道进出,在贵宾室休息,或者享受茶点服务等。这一套流程的收费是不可切割的,不可能抽取其中的某一项服务进行单独收费,全国各地的服务模式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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