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的时候,业主徐先生夫妇发现,阳台上多了一扇连着楼道的窗户,也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楼梯口窗户很矮,翻窗就可以进入徐先生家的阳台。
因为安全隐患,我没有收房。因为物业费,三天两头给我发短信骚扰,过年也不放过,这算什么事啊!”
三年前,自贡市自流井区的徐先生在成都温江区买下一套房子,但此后烦恼不断。先是验收交付的新房和合同图纸不一,尤其是多给了他几平米,出现了家中窗户和公用楼梯相连,人可以直接爬进屋的尴尬格局。
拒绝收房后,徐先生也一直未交物业费。徐先生说,此后就不断接到一个自称“王专员”的“短信轰炸”,干扰了正常生活。
拒绝收房
3年未收房,因过道窗户通阳台
5月30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温江区万春镇德坤·海地亚小区。徐先生3年多前所购的一套房子位于小区11栋15楼,直到现在,这套房子仍未装修入住。徐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带给我太多烦恼,别说入住,实际上至今我都没收房。”
竣工验收已久的房子为何一直不收房呢?徐先生说:“因为存在质量问题,最关键是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2年11月,徐先生夫妇为以后成都居家养老,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89.93平米的房子。2013年6月,徐先生接到收房通知,到物管处办理验房、接房手续。他告诉记者,第一次验房时他就认定该房屋有质量和安全问题,比如疑似墙体和地面无保温材料,防水有裂纹漏点,玻璃窗易脱落等等。
而直接导致徐先生至今拒不收房的原因,则是一扇“被赠送”的窗户。记者根据徐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所附图纸,以及在房屋内实地对比发现,竣工后房子的生活阳台和合同对比确实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原来,签合同的生活阳台本只有宽1米2,朝向和大阳台一致。但交付后,生活阳台朝向却发生了改变,和大阳台朝向扭转了90度,而且被延长了约2米。这个变化,不但导致徐先生的房子“被增加”了约2平米,更重要的是生活阳台增加面积后,将原设计在公共空间部分的楼栋外墙立面与楼道相通的一扇窗户,包进了徐先生的家中。
华西都市报记者实地进行了查看,从15楼步梯处有一扇四格窗户,离地面很近,普通人一脚就可以踏上去。如果打开窗户翻进去,就是徐先生家的生活阳台,如果厨房那道门不关闭,则可以进入徐先生家中。